日本免费新区二,99精品全国在线观看,91中文字幕视频,国产真实尾随入室迷晕丝袜美女

<acronym id="jahgr"></acronym>

  • <s id="jahgr"><nobr id="jahgr"><kbd id="jahgr"></kbd></nobr></s>

  • 日志 - 我的藏經閣

    評中鴿協副主席公治民先生文章

    來源:米星   發(fā)表時間:2011-01-28 8:24:33   瀏覽數:4030   轉到我空間  分享到隨寫  分享到鴿友社區(qū)

      近日公治民先生在《中國體育報》上發(fā)表文章,《體總局社體中心與信鴿協會探討實踐問題》(以下簡稱探討實踐問題),此文在信鴿網站上廣為轉載,并引來不少鴿界同仁關注和爭議。本人讀此文后,認為其中有多處謬誤。在批駁之前特提醒如下注意:文章作者注明職務為國家體育總局社體中心副主任,但卻隱去一點——他還是中國信鴿協會的副主席。如果僅從題目上看他是僅代表體育總局社體中心來與(中國信鴿協會)探討了。

      在文章第一部分中作者寫道:“一、群眾體育協會與相關事業(yè)單位的聯系。群眾體育協會是公益性社會團體、非盈利組織、由民政部門監(jiān)管。由于中國群眾體育協會接受政府業(yè)務主管部門的指導,實際工作中,上級業(yè)務主管部門往往委托一個事業(yè)單位行使指導協會的作用。這樣就使得群眾體育協會社團法人與被指定的事業(yè)單位法人建立了聯系,并在協會《章程》中明確。例如,中國信鴿協會《章程》列明,社體中心是其辦事機構。兩個法人在同一組織中作用,如果不界定好相互的責權利關系和市場主體功能,就很容易發(fā)生責任不清的問題,影響群眾體育的正常發(fā)展!
     實際上公冶民先生完全可以講明“中國信鴿協會與國家體育總局社體中心的關系”,而不用含混的講“群體體育協會與相關事業(yè)單位的聯系。”
      “實際工作中,上級業(yè)務主管部門往往委托一個事業(yè)單位行使指導協會的作用。”這不是實踐中往往的作法,而是在十多年前一個不明機構社體中心自行制訂的官僚規(guī)定<<中國信鴿運動管理辦法>>中的一條。
      公冶民先生文章中講不明誰是誰,因為不可能那個上級業(yè)務主管部門是社體中心,否則誰又是那個無人知曉的“事業(yè)單位”呢?這個上級業(yè)務主管部門也不能是國家體育總局了。如果是,那么社體中心與體育總局是“委托關系”?那樣也真是一派胡說,明目張膽地違反“管理辦法”了。
     “例如,中國信鴿協會《章程》列明,社體中心是其辦事機構!钡谝,我反復查找也沒看到此規(guī)定;第二,中國信鴿協會是群眾團體,社體中心可能是事業(yè)單位,他的意思是說以他副主任的身份給楊樹剛先生(協會法人)“辦事”,以國家體育總局的建制為一個民間團體“打工”。他在哪兒領工資都不知道了!  
      “兩個法人在同一組織中作用”更講不通了,哪一個“同一組織”,公治民先生一定只能講是“中國信鴿協會”了,這就是公開講“領導”,不講指導了。
      實際上這不是探討,而是現實,主任——主席,副主任——副主席。
      在文章第二部分中作者寫道
    :“二、應明確協會與有關事業(yè)單位的市場主體責任。民政部門規(guī)定了社會團體的定位和運作方式,協會依據法律和《章程》辦事,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,閉會期間由執(zhí)委會行使權力。協會民主決策、舉手表決,集體決定重大事項。協會受民政部門監(jiān)管,定期將行政、活動、經濟收支向民政部門匯報等等。自愿、民主和法治是協會的組織宗旨。
      但是,現階段群眾體育發(fā)展水平不高,很難實施真正意義的協會制度。本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育的原則和滿足人民群眾需求,又好又快發(fā)展群眾體育的原則,由體育行政部門委托事業(yè)單位代行協會有關職能的方式是階段性體育發(fā)展的必然選擇。關鍵問題是必須界定清楚被委托事業(yè)單位的職責,避免形成權力、利益由事業(yè)單位控制,有關責任由協會承擔的無責任現象發(fā)生。還要避免民政部門認為體育協會由體育行政部門監(jiān)管,體育行政部門認為體育協會由民政部門監(jiān)管,形成兩不管、權力監(jiān)管缺失的現象,嚴重影響體育事業(yè)和協會建設發(fā)展。”
     無疑協會受民政部門監(jiān)管,但是中國信鴿協會十多年了,可能把經濟收支向民政部門匯報嗎?中國信鴿協會都不能稱之為“法人”組織了,它不僅沒有一分錢,它連自己的獨立賬戶都沒有了。公冶民先生應該十分清楚這一點。
      “現階段群眾體育發(fā)展水平不高,很難實施真正意義的協會制度”。由社體中心代行協會職責是必然選擇,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嗎!上一部分講社體中心是給協會辦事的,這一部分講必然要由社體中心代行職權,F在從“指導”變“領導”還不行,真要連“牌坊”都不要了。這可能就是公冶民先生只寫他是副主任的真正原因了。
      為了自己的目的,真敢講群體水平不高,真敢講不能有協會制度,真把民政部門看成是“孫子”。
      在文章第三部分中作者寫道
    :“三、按照《合同法》精神,應明確群眾體育協會的經濟合同由相關事業(yè)單位簽訂和執(zhí)行,該主體作為市場主體享受帶來的經濟社會利益,并承擔相關市場法律責任。
      協會和事業(yè)單位、政府行政部門在公共管理、事業(yè)發(fā)展、市場建設方面的權利、義務的界定比較復雜,但也不是不可以界定,必須提上體育行政改革的日程,加以研究和完善,F階段可以先明確:相關事業(yè)單位承擔相關體育協會的市場主體責任,以協會辦事機構的名義負責簽署和執(zhí)行經濟合同,享受經濟社會效益,并承擔市場法律責任。在市場行為中,要避免相關體育事業(yè)單位的行政權力干擾,在經濟合同中強調優(yōu)先追究相關事業(yè)單位的市場主體責任,同時不要忘記追究其社團行政權力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的責任。要市場責任和公共效益“雙追究、雙監(jiān)管”。這一規(guī)定,應當作為紀律加以執(zhí)行。
      最近發(fā)生在中國信鴿協會(稱中鴿協)的案例值得借鑒:
      飆友信鴿公棚賽。中鴿協與飆友公司簽約辦賽,是市場行為。發(fā)生糾紛,中鴿協向社會發(fā)表聲明,保護自己權益,是市場行為,不是行政手段。飆友也發(fā)表聲明,這是兩個市場主體的權益之爭,都是正常的。但是,不要為經濟利益之爭而忘記公共利益、群眾利益、社會利益、長遠利益,這是中鴿協必須承擔的公共事業(yè)責任。”
      看來文章作者不僅信口開河了,連協會的合同要由社體中心簽訂和執(zhí)行都認為在《合同法》中有出處了,有精神了。中國的各級協會只要注冊了,都是獨立社團法人,都不是“后娘養(yǎng)的”。
      把強奸完協會后再殺掉說成是必須提上體育行政改革的日程。
      但是我還是很欣賞公治民先生的“臆想”,未來協會與其它組織簽約(包括公棚)都由社體中心來完成,出了事也好找他公治民,因為要優(yōu)先追究他的“主體責任”,我先不說這個“事業(yè)單位”是那來的錢,還是要先刮以后代償。這個提法無疑就是公治民先生看到現在不僅在北京出現的大亂(包括公棚)后幸災樂禍的給現今負責人(應該包括總局局長)添堵找事的作法!

      我也查找不出來公治發(fā)先生講的“社團行政權利”出自那一部法條。還要作紀律加以執(zhí)行!
      
    公冶原先生在文章的最后講到了案例并認為可以借鑒。
      首先發(fā)生糾紛不是正常的,也不是僅單一的市場行為,而且任何人都看的到有行政手段(發(fā)文文號和領導不在不能比賽等),公冶民先生能代表國家體育總局社體中心嘛?你了解其中很多的事情嗎?我相信現在中國信鴿協會與飆友信鴿養(yǎng)殖中心都在反省,都不想上公冶民先生的當雙方打起來!
      也請公冶民先生在講到中國信鴿協會時,不要連用公共利益、群眾利益、社會利益、長遠利益,那不是什么“責任利益”,而是“對協會會員服務,對社會服務!

     

    免責聲明:本網凡是由用戶發(fā)布的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等資料,其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合法性由信息發(fā)布人自行承擔,并負法律責任。賽鴿資訊網不提供任何保證,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
    評論列表
    用戶名: 密碼:     立即注冊


        2011-01-28 19:56:38
    唉,連中國信鴿協會主辦的公棚都不能相信的話,還有什么公棚可以值得信任?中鴿協現在只能自己救自己!像天津鴿協一樣請司法介入,拿違法公棚立威,重建組織結構,從而取得全國鴿友的信任和尊重!